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一系列的文件和政策,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并将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特征、大气污染现状等因素分解落实到各地方政府,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已经成为节能减排、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
山东省是能源消费大省,能源消费占全国总消费量的10%,煤炭消费量约占全省能耗总量的80%,作为京津冀周边省份,山东省是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重点区域。在“大气十条”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的任务压力下,山东省借力大气质量任务目标和中央环保督查,综合施策,关停和整顿违法违规并举,圆满完成了国家规定任务。但根据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山东省仍存在着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落实不力,电解铝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新能产能问题突出,淘汰落后钢铁工作不到位,化工行业长期无序发展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能源供给侧改革,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对于推进山东省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战略研究(Energy Policy, 2018,112)论文中,张一清等专家指出: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包括煤炭减量化、煤炭清洁化利用和煤炭替代三个途径。结合山东省实际,进一步压减煤炭消费总量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尽快启动电解铝、炼焦、炼钢等重点高耗能项目产能转移的前期调研工作,超前谋划向山西、内蒙、云南等区域产能转移工作;采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加快推进节能重点工程,余热余压利用、燃煤电厂升级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项目,实现集约高效生产和能源梯级使用。二是加大淘汰过剩产能、低效低质产能力度。逐步提高环保、能耗等标准,加强财税等政策协调配合,实施差别化水价、电价等举措,加大对效率低、煤耗高、污染重项目,以及分散落后锅炉的淘汰力度,重点是电力、钢铁、水泥、炼焦等行业落后产能项目,制定产能总量控制规划,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减量置换落后产能。三是落实“工业绿动力”计划。结合山东省实际,对化工、建材、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燃煤锅炉进行“工业绿动力”改造,加快推进焦化、煤化工、工业窑炉煤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动型煤、水煤浆等煤炭清洁技术的应用。四是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山东省七个通道地区城镇优先推广“气代煤”、“电代煤”,在生物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暖暂时难以推广使用的对边远山区和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可以适度发展清洁型煤供暖。五是提高“外电入鲁”项目中的绿色电力比重,加快推动天然气、核电、风电以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加快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协调中石油等企业加大对天然气的供应,大幅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统筹沿海LNG接收站、陆上“天然气入鲁”管道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天然气输配管网;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
(作者:张一清 单位:山东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杨凡、杨本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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