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工作有关安排部署,按照《达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房治〔2023〕1号)要求,4月20日至25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督导组(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市煤炭行业开展自建房安全督导,并对已完成治理的自建房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扎实推动2023年度全市煤炭行业自建房安全工作走深走实。

督导组对宣汉县、大竹县、达川区、渠县4个县(区)共计11处煤矿开展了自建房安全督查,现场查看了矿山工业广场建筑、宿舍等重要点位,并就煤矿自建房安全工作与县级主管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了意见,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近年来,自建房领域安全事故多发、关注度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级煤矿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制定有效措施,排查整治隐患,切实管控风险。
二是齐抓联动合力。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强化条线监管基础上,加强与住建部门、属地政府、专业机构协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煤炭行业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链条,合力确保煤矿自建房安全。
三是持续强化督导。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导,特别是属地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原则,对照国家、省、市自建房安全有关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推动自建房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到位。